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第1号)
根据《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6月18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按照以上规定,现将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核消(核减)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核消(核减)情况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