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期因疫情,2018级学生未全学期入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20] 6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8级学生每生退还住宿费120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对象:2018级已交第二学年住宿费学生。
二、公告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3日。
三、退费方式:学校将退款发给班主任,由各班主任负责退给每位学生,同时留退款记录上报学校财务处。
联系电话:0377-83995938
联 系 人:郭老师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