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有关部署,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以便更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尊重、理解学生,预防、疏导为主,干预、治疗为辅,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三、机构设置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由学校书记和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校各分管副校长担任

成  员:由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后勤服务处及各系部负责同志担任。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学生处负责人担任

成  员:学生处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主任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四、教师职责

(一)服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的领导,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严格执行心理咨询中心的值班制度,做好学生心理测量和咨询工作,记录学生来访,建立学生档案,遵守保密制度;

(三)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并及时反馈班主任老师,并做好跟踪调研。

五、工作任务

(一)组建心理咨询教师团队

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部署,组建心理健康咨询教师团队,由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教师组成,心理健康中心负责组织、落实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委员培训和教师团队的薪酬汇总、报送等。

(二)建立网格化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建构学校-系室-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指导系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咨询工作,培训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心理委员骨干队伍,组建并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开展活动。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教师团队每学期确定2-3个讲座主题,以系为单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各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心理委员骨干进行培训,并指导开展网络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开展心理咨询及疏导工作

每周一至周四课外活动时间定时开放,由心理咨询教师值班,接待来访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对学生进行团体或个体心理疏导和干预。

六、其他事宜

(一)心理咨询预约方式

1.短信预约:发送预约时间及倾诉内容至预定手机或指定管理员

2.电话预约:拨打预定电话

3.信箱预约:开设“心语箱”信箱预约

4.微信预约:预定微信号预约

(二)心理咨询中心值班

课外活动时间90分钟,计2个课时,除接待来访学生外,需记录来访学生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并定期追踪。

(三)心理咨询工作要求及薪酬标准

校内心理咨询教师开展专题讲座时,要求提前备课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讲课讲议和PPT。讲座完成后,讲义及相关资料交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备案保存。一场讲座不低于90分钟,按课外活动课课时标准执行,计2课时。

心理咨询中心值班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排班。值班和薪酬按课外活动课课时标准执行,计2课时。以上工作每月统计一次。工作量根据《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签到表》及相关授课记录表进行审核统计,由心理咨询教育中心确认后,经校团委上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人事处纳入课时津贴,课时标准按25元/节执行。

(四)本办法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办公室:0377-60867079

信息中心:0377-60867065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中路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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